罕见疾病又称“孤儿病”,在中国没有明确的定义。
世界卫生组织将罕见病定义为患病人数占总人口的0.65%。~1%。之间的疾病或病变;国际确认的罕见病有五六千种,约占人类疾病的10%。按此比例,我国各类罕见病患者总数应有千万人之多。目前,不同国家对罕见病的定义各有不同,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成立了相关的组织,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法规。美国、日本分别将全国患病人数少于20万和5万的病种定义为罕见病;美国制定了罕见疾病保障法,来保障罕见疾病患者的健康权益。
目前,国内对罕见疾病的研究、治疗还处于初始阶段,研究罕见疾病的机构、专家很少,大部分罕见病患者长期被误诊、漏诊,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;相关的药品研发起步晚,进口药品费用昂贵,患者用不起;医保目录、现行的医疗保障制度没有涵盖罕见病的治疗和用药;海关、药监部门没有罕见疾病药品进口绿色通道,造成国内无药可治,国外有药进不来的局面。














